第二卷 金县 第三十一章 金湾重案〈二〉-《梦穿清朝之铁铸江山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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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县衙认定教堂的尸体就是比特,说案发时有人亲见比特在院里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

    “第二件事,汪无赖臭名昭著,小寡妇不可能跟他滚瓜棚,据说小寡妇另有情人。”

    “汪无赖有问题?”

    “内贼!”

    “小寡妇有情人?知道是谁?”

    “能查到!那只小狗就是证据。”

    “注意跟踪。”

    汤知县看似精明、好胜,骨子里胆小怕事,与其它读书人一个德性,舌头不饶人,自嘲为‘君子动口不动手’,真刀真枪立马就怂,也有故‘君子不立危墙之下’,可以理解,十年寒窗苦读赢来功名,又十年官场沉浮挣来身家,那能似草寇一样舍得一身剐?

    这次被黄知府的家叔,瘸腿黄大管家一挑,着实下过狠心,做局坑杀这个不知深浅的张会办,官场上就这样,同类人吵吵闹闹有个度,讲个潜规则,不吵不闹是冤家。而面对官场异类,往往是同仇敌忾,做局、坑杀是常事,你死我活,否则怎么叫官场险恶?

    可是,这局再怎么做,不能捅破天,否则捂不住,实得其反。

    若说,杀几个村民,归咎实业开发,嫁祸张会办,此手段平常得紧,上官追究起来,也是轻重两可,重则让你洗脱不清,因此罢官去爵,仅此而已。轻则让你声名狼藉,收敛行径,再给死人编个聚众不轨的名头了事,心照不宣。官家常这么做,府县官员驾轻就熟,收放自如。

    这次大不同,死者中有一个洋人,要知道,西洋诸国认死理,不搞个子午卯酉不安生,近年来洋大人心情不好,动格就枪炮要挟,朝廷还就吃这一壶,此事怎么得了?

    汤知县此时麻爪了,抱怨黄管家:“不是说好不动洋教堂吗?下手怎么就不知轻重?”

    “在场的人说,原本没洋人什么事,他自己出来看热闹,发现了什么,拼命往回跑,不得以才下手,还好做得干净,就说自然失火,不幸遇难。”

    “你认为洋人会信?朝廷就第一个不信?”

    “众口咬死,量他们也不能乱编故事!”

    “惊动了按察使,就不由咱们左右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说是,先入为主,先成案,再灭口!好歹就汪无赖一人不可靠,其它细节绝无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务必把首尾收拾干净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黄管家与张会办的仇,可不是一天两天能说得清,不完全来自两年前知府大人受辱一事。那条瘸腿拜谁所赐?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,不过,当风声传到黄大管家耳里时,此子已坐大,自打结下这梁子,就是死不休的局面。

    原本他使栽赃之计,轻重拿捏得还可以,有铺陈,祖业纠纷呀?也确实,金湾开发涉及到汪村的一块河滩地,两方有不谐之声,一个认为是无主荒地,一个认为原本是耕地,后因族人无暇才撂荒,只是时间长了点,双方争执不下。要说矛盾也不大,黄大管家,煽动了半天,只有一个不沾边的汪无赖积极响应,连续闹了两三天,算是铺陈出一点声势。

    官家行事本就是这样,不与小民理论,编排个理由就动强,若说张会办因此动强,当然有可能,官家谁不这样?官字两张口,对错他们自己说了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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